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启动。

为进一步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银保监会日前发布有关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那么,何为商业养老金?商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有何区别?

何为商业养老金

商业养老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商业养老金具有账户与产品相结合、建立锁定养老账户与持续养老账户的双账户组合等特点。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三个方面的试点内容和四点要求。从试点内容来看,试点要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提供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养老需求。

试点区域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参与试点的4家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试点要探索利用多渠道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更广泛地覆盖和触达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个人提供交费支持。探索建立与商业养老金业务特点相适应的销售长期激励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投资管理机制等,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审慎投资,开展养老资金长周期管理。

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银保监会推动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既是推动保险业参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重要举措,也是银保监会推动养老保险机构进一步聚焦养老主业,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试点内容和要求,养老保险公司未来应进一步聚焦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和养老保障业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养老风险的长期管理能力、资金运用收益和服务保障能力。

商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有何区别

商业养老金业务为参与人建立锁定养老账户和持续养老账户双账户,简单来说锁定账户要到一定年龄后才能领取,持续账户则相对灵活,兼顾了长期投资和流动的需求。

产品方面,支持个人长期持续积累养老资金,提供不同期限、风险、流动等特征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满足客户稳健投资、风险保障、退休领取等养老需。同时可提供包括收支测算等养老规划服务,协助客户管理好生命周期内的养老风险。领取时,提供定额分期、定期分期、长期年金化领取等多种安排。

与此同时,商业养老金业务强化风险管控,建立产品托管机制,加强投资监督和估值对账,通过多种手段控制风险。商业养老金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创新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两者主要区别在于:

首先,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其次,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不享受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年满18周岁的个人可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通过商业养老金账户长期积累养老金。

最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金融产品。商业养老金客户可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业内:两者是互补关系

此前,银保监会已先后启动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特定养老储蓄等试点。据了解,期个人养老金制度也正式启动,包括广州在内的36个城市或地区为首批试点。

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个人养老金每年12000元的限额,或许无法满足部分客户的养老投资需求,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后更多样的产品,或具有较强的补充功能。

中原金融营业总监李智峰表示,目前,个人养老金产品和商业养老金产品还是各有千秋的。个人养老金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特别是对于中产人士,补充一份个人养老金,节税效果还是不错的。产品选择上,进取型账户会更有优势。目前在售的商业养老金,则是保证收益高于个人养老金的,而且考虑到个人养老金未来取出还要扣税,小部分商业养老金在保证收益这方面更好。

宋占军也认为,个人养老金的一大亮点是税收递延,在当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高、专项扣除等的影响下,实际上当前真正能够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措施的人群是非常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商业保险金可以面向更为广大的消费人群,用优质的保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养老保障与服务。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目前更多是人群上的互补关系,二者有助于保险行业发挥合力,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

国民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第三支柱的重要探索者,肩负着建设养老第三支柱的责任担当。作为商业养老金的试点机构,国民养老保险将坚持专业专注,细致规划、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已经在产品、系统、投资、运营、客服、人员和制度准备等方面做了充分筹备,将在第一时间备案商业养老金产品,同时,国民养老保险还将发挥股东优势,积极和各股东银行沟通业务销售合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健的资金管理和风险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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