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收购又称融资并购、举债经营收购,是一种企业金融手段。指公司或个体利用收购目标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此公司的策略。杠杆收购的主体一般是专业的金融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是以合适的价钱买下公司,通过经营使公司增值,并通过财务杠杆增加投资收益。
通常投资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钱,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抵押借款、机构借款和发行垃圾债券(高利率高风险债券),由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及收益作担保并用来还本付息。
如果收购成功并取得预期效益,贷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资产升值所带来的收益(除非有债转股协议)。
在操作过程中可能要先安排过桥贷款(bridge loan)作为短期融资,然后通过举债(借债或借钱)完成收购。杠杆收购在国外往往是由被收购企业发行大量的垃圾债券,成立一个股权高度集中、财务结构高杠杆性的新公司。
在中国由于垃圾债券尚未兴起,收购者大都是用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向银行借贷来完成收购的。
杠杆收购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其优点在于:
1、对并购项目所需的资产和现金要求很低
2、能产生协同效应,将生产经营延伸到企业之外
3、使企业运营效率得到提高
4、改进企业的领导力与管理
5、产生杠杆作用,当债务比率上升时,企业收购融资的股权就会做一定程度的收缩,使得投资公司只要付出整个交易的20~40%就能购得目标公司。
杠杆收购的缺点是:
1.并购公司通过盗用第三方财富来获得目标公司的额外现金流。
2.被收购公司由于支付利息而享受了免税政策,但股东分配到的股息享受不到这样的优惠。如果收购公司管理不善,或遇到金融危机、政策变化等不可预知的因素,通常会导致股东利益的损害。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多,需要合适的融资途径来解决资本运营环节的大量资金,即使少数有条件以自有资金购并的国企,也曾考虑适度融资,以实现资本结构的最优化,降低收购资金成本。但LBO也非万能良药,收购不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企业在选择这种方式时需要格外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