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其价值由美元、欧元、人民、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决定。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最初发行时每一单位等于0.888671克黄金,与当时的美元等值。发行特别提款权旨在补充黄金及可自由兑换货以保持外汇市场的稳定。

普通提款权和特殊的提款权的区别?

1、可支配额度不同:普通提款权最高不超过已缴份额的125%,是基金组织根据成员国缴纳的份额给予退出权,贷方部分不能自由提取。特殊提款权是国际货基金组织是按照配额分配给成员国的重资产,成员国可以自由使用。

2.不同的权力:特殊的提款权相当于行使了资金使用权,也就是资产的减持。普通提款权等于使用获得信贷的权利,是债务的增加。

3、还款方式不同:使用专用提款权后无需还款,使用普通提款权一般需要3-5年后还款。

普通提款权是会员国从国际货基金组织获得一定的贷款份额的一种权利。作为基金组织到成员国的基础贷款,普通提款权一般用于解决成员国短期国际收支赤字资金需求,备用安排期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成员国贷款获批后1年内可提款。基金协议规定成员国借入普通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其额度的125%;有些还会按累进利率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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