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基本公司形式。这两种形式各有特点当然也有区别。主要有以下这些区别。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质不同

这里所说的质主要是指人合伙或者资本合伙。合伙是指股东的个人质,主要指股东的个人名誉、地位和威望。合伙是指与资金的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力和资本的合资企业,可以说是无限责任和股份公司的结合。因为它主要是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具有合资企业的质,不同于无限责任公司,但是不能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有一定的人,和股份公司不同。

股份公司另一方面是资合公司。股东之间的联系主要是资本,和股东的个人质无关。股份与股票的联系

质的不同是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这也导致了两种股权管理形式的差异。

二、股东人数不同

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人,股东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一定的人身基础上的所以股东人数不能太多,太多了就没有人情。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

但是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人,根本不用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要能出资就行。所以法律只规定发起人最低2个,最多是没有限制。在一些大公司,股东人数可能会达到数万人。

三、设立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公开集资。股票不能公开发行更不能上市交易。但是股份公司就不一样了,它可以通过发起或者是募集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股票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开上市交易。

四、不同形式的股份分割

买过股票的人都知道股票是一股一股的,每股都一样。所以股份公司的股份是等额的,也是小额的但是每股的金额是一样的。

但是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资本按照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进行划分。

五、股权转让的情况不同。

这种差异也是公司质不同造成的。因为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个人质,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相当于吸收新股东,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法律规定是只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转让,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公司股东想转让股份时除了发起人股份和董事监事的限制外,基本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自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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