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托是什么意思?

个人信托是“法人信托”的对称。以自然人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这项信托业务在我国现阶段开展得不普遍,但在西方国家和旧中国比较盛行。

主要内容有: (1) 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2) 监护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的孤幼、丧失行为能力的老年人以及心智失常的人等。(3) 代管财产,主要是受托为事务繁忙的人和没有行为能力的人管理财产。(4) 代办个人证券投资。(5) 财务咨询,接受个人对财产的保管、运用,投资、买卖、行情以及纳税等方面的咨询。个人信托按其生效时期可分为“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两种。

个人信托起点最低多少?

个人信托起点最低是100万元人民

办理信托的规定(以下条件满足一个即可):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投资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

2、认购时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超过100万元人民,并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三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或夫妻双方总收入在最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并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个人信托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

信用风险:

在我国信托业中,使得信托机构的经营状况发生恶化,不能按信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信托受益和偿还信托资金。

流动风险:

我国信托业的流动风险,一方面是由缺乏稳定的负债制成,信托机构不能比较方便地以合理的利率介入资金以应付资金周转不灵,从而发生的支付困难。

投资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往往在投资中追求高回报,管理又缺乏风险控制,造成由于投资项目和合作对象选择不当使投资的实际收益低于投资成本而形成的风险。

道德风险:

在信托业中主要是受托人的不良行为给委托人或受益人带来损失的可能

合规风险:

从目前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产品看,多数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那么对于比较大型的投资项目,就不可避免的碰到数量和金额上的限制。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