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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在南宁市昆仑大道的一家汽车4S店,南宁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将一块“7天无理由退订商家”的牌匾贴在门口,消费者发现购车订单中也增加了“订金7天无理由可退”的条款。当天,南宁10家汽车经销商公开承诺:消费者交付购车订金后,可享有后悔权。
“本店承诺提供7天冷静期无理由退订服务,消费者交付购车订金后,7日内无需理由可提起退订。”当天,南宁有10家汽车经销商作出放心消费承诺。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4S店张贴“7天无理由退订商家”告示牌。何正君 摄
在现场,一名汽车经销商展示了多份消费者的购车合同。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跟此前不同的是,合同的其他说明一栏内明确标注了“订金7天无理由可退”。
该经销商表示,消费者退订金问题在汽车消费投诉中一直占据较大比重,4S店作出“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是想给消费者带来更加满意的购车体验。“如果消费者交订金后7天内不想买车,我们会在7个工作日内将订金退回”。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4S店检查。何正君 摄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机动车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何志嘉表示,2022年,该所受理的汽车4S店投诉及举报达1400多起,退订金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此外,新车短期内出现故障要求退换车的纠纷也较多。为化解订金纠纷,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市场监管部门发出针对家用汽车品牌领域“7天无理由退订”的倡议,有11家车商响应,加上16日新增的10家,至此南宁已有21家车商提供7天无理由退订金服务,“3月至今,已有204个订单退订(定)成功,累计退款135万余元”。
何志嘉提醒,消费者交付订金时应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对于不清楚的条款,要主动提出质疑,避免被销售人员忽悠,若遇到捆绑购买车险、收取不合理费用等经营行为,要勇于说“不”。对于参与“7天无理由退订”的商家,市场监管部门会定期回访,对商家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