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2月31日,广西交警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员、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南宁交警部门正在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 摄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即日起至12月31日,广西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其中每月10日、20日为全区统一行动日,除全区统一行动日以外,全区各地每月还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统一行动。

行动中,广西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乘坐3人及以上超员、酒驾醉驾、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并查处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

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日子的20时至22时,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时段。交警部门将在上述重点时段对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道路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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