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细雨霏霏。清明节前夕,2022年广西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分别在南宁、桂林举行,致敬捐献者及其亲属。

▲参加活动人员集体向捐献者致哀。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赵劲松 摄

当天上午10时许,在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和桂林凤凰山陵园,来自广西各级红十字会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医院的工作人员,为捐献者默哀、鞠躬并献上鲜花。他们代表捐献者家属和社会各界共同缅怀平凡而伟大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表达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寄托无限哀思和奠念之情。

去年12月,贵港市平南县的小林遭遇车祸,医生全力抢救仍未能挽救这条年轻的生命,最终小林被判定为脑死亡。26岁的小林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倾注了全部心血,培育他成才。得知孩子脑死亡后,夫妻俩虽然悲痛难忍,但在慎重考虑之后,他们决定捐献出孩子所有可用的器官,让孩子以另一种形式回报社会。

最终,小林捐献出的心脏、肝脏、肾脏、肺脏、胰腺以及角膜,分别送往南宁、广州两地。今年1月1日,所有受捐者的器官移植手术均已顺利完成,小林年轻的生命在7个人身上得以延续。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广西红十字会同时开展网上缅怀活动。具体可登录广西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网站,进入“云上祭祀”板块开展缅怀纪念活动,或登录广西红十字会网站,点击主页右侧二维码下方“云上缅怀”标识,进入广西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网开展缅怀纪念活动,还可关注“志愿世界”微信公众号参与。

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强表示,器官捐献既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的慈悲、爱心和互助精神的体现,也是“人道、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中的完美诠释。感谢捐献者家属的无私大爱,亲属们同意亲人逝世后捐献器官,延续了已逝亲人的生命,拯救了接受捐献者的家庭,也让自己留下了念想,得到了慰藉。这体现了生命的价值,让生命更有意义。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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