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期间人力社保业务经办服务的通知》。本月社保缴费扣费不成功的皆可于本月25日前在社保客户端进行申报。

1、受断网、断路影响,月报补缴业务办理问题

因道路不畅无法到前台办理业务,单位欠费造成的月报补缴,区社保中心登记征缴科电话可受理。业务办理完成后,需到社保费客户端提交申报方可扣费,申报业务于本月25日前完成即可,滞纳金停止到电话申报日前1日。

2、无法及时到社保大厅办理增减员业务问题

增员、减员、个人及单位信息变更业务,截止到8月31日,全月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也可上传材料至登记征缴科邮箱办理。邮箱地址:fsdjzj@163.com。

3、无法通过网申系统或者社保大厅办理“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问题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补缴近3个月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超出3个月的可上传材料到登记征缴科邮箱。材料符合条件即可申报成功,滞纳金停止到邮箱申报日前1日。邮箱地址:fsdjzj@163.com。

4、受汛情影响办理支付业务问题

如有办理补发养老金、中断减少、死亡减少等支付业务,可以通过社保中心支付科邮箱、社保所微信群提交材料办理;缺少材料的,可容缺办理,后续补报相关手续。邮箱地址:ZF89367400@163.com。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问题

(1)因受汛情影响造成通讯不畅通、网络中断、设备损坏、道路中断等情况,不能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业务的,可以延迟办理,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延迟办理期间养老保险待遇可以补发。

(2)退休当年缴费年限不够,受汛情影响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延期缴费的,最长办理时限延迟至本年度11月20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3)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汛情影响无法现场递交相关材料,可以通过区农保微信群或居民保险科邮箱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办理。fsnb89367060@163.com。

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问题

(1)因受汛情影响造成通讯不畅、道路损毁,线上、线下均不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申报手续的,可延迟办理,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延迟期间养老待遇予以补支。

(2)继续推广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核准网上办理。可通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退休打包一件事”在网上申报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核准。

(3)受汛情影响不能现场办理单位继续留用期间延期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线上办理,后续补报相关手续。

7、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

抗灾重建期间,符合社会化管理条件的各类企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 用人单位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提出社会化管理申请,区劳服中心将在9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待灾情好转后,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预约再办理人事档案等转移工作。房山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联系电话:81388207

8、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全月办”

为方便用人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区劳服中心调整收取材料时间,由原来每月中旬集中收取材料,改为全月工作日收取企业申报纸质材料。

9、单位招工就业登记

单位招工进行社保参保登记,直接就合并办理就业登记,无需企业再单独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10、个人就业登记

如果所在区域手机、网络信号中断,个人就业登记可暂缓申请。申请时间有延迟不会影响个人就业时间认定。如果所在区域信息网络畅通,可以通过“北京人社”小程序或APP申请办理。

11、企业招聘登记

企业可通过关注“房山就业”公众号的方式,办理“注册登记”、“线下招聘会报名”、“专项招聘会报名”及“招聘信息发布”业务。

12、个人求职登记

个人可通过关注“房山就业”公众号或者手机扫描“房山就业”二维码的方式,办理个人求职登记、获取企业联系方式。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摘录,文件全文请参阅https://www.beijing.gov.cn/ywdt/zwzt/fxjzhfcj/zczd/202308/t20230808_3218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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