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去打工也是不容易的,最主要的目的也是为了赚钱,但在这个赚钱的过程中可能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公司也会发生一些大大小小的矛盾,这个时候员工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那么公司最怕员工起诉什么呢?最主要的还是三件事情。

1、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是员工最不能够接受的,因为出门在外就是为了打工赚钱,再遇到这个事情,员工一定是不能够接受的。而同样的公司最怕的也是员工去起诉拖欠工资的事情。因为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可能会造成犯罪,有的可能会判7年,既然这样那就应该按时的去支付员工的工资。

2、未交社保

其实现在很多公司都没有向员工缴纳社保,而社保是国家强制险,只要是有劳务关系的,就应该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社保也是可以像劳动局举报的,这样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罚款,同时也要向劳动者去支付经济补偿。

3、未签劳动合同

当去公司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一般入职一个月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满一个月则是需要签的,如果没有签是能够起诉的,这样公司则就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其实上面三个都是公司比较害怕的,最怕的应该就是起诉拖欠工资,这样所需要承担的也是比较多的,而员工也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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