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是什么意思?

银行间交易市场指银行间同业交易的市场,包括:银行间的外汇市场以及银行间的货市场,亦即拆放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有调节货流通和货供应量,调节银行之间的货余缺以及金融机构货保值增值的作用。

银行间市场成立时间?

银行间市场的诞生,是我国金融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1994年初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改进汇率形成机制,建立统一的、规范化的外汇市场。在此背景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正式成立,标志着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初步建立。

1996年1月,为解决当时同业拆借中出现的资金地区分割、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借鉴外汇市场建设的成功经验,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组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建立电子化的、全国统一的资金拆借市场。

1997年,为防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国务院决定商业银行集体退出证券交易所回购市场,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回购交易。同年6月16日,交易中心向金融机构推出债券电子化交易系统,标志着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创立。这一系列顶层设计不仅催生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货和债券市场,而且为我国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货政策传导、宏观审慎管理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主体指什么?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在银行间证券市场发行的熊猫债券,除银行间债券市场适用《银行间熊猫债券暂行办法》和《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试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9〕1号)外,根据发行主体不同,参照适用以下法律文件。

2018年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银行间熊猫债券暂行办法》,该办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3月颁布的《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银行间债券市场深证上〔2018〕93号,以下简称《交易所熊猫债券试点通知》),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构成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申请发行熊猫债券的统领法律文件。2019年1月17日,中国交易商协会发布《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试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9〕1号),对熊猫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介机构等方面做了明确的制度安排。这些监管规则连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交易商协会已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发布的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规则,共同构成了我国熊猫债券的法律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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